2007年7月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大事须报告 管人先管己
寿勤超

  日前,诸暨市公安局出台的《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》明确规定,民警遇有自行参加的各种社会团体及兼职情况、本人及家属出国、出境情况,本人结婚、离婚、再婚等13项重大事项,应向单位报告。这是该局为加强队伍建设,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而出台的举措之一。